上海理工大学MPA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第五批MPA培养院校。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变,根据教育部政策文件要求,2011年我校面向全国首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MPA)。


上海理工大学MPA的教育重点主要围绕行政管理、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教育行政管理、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城市与区域管理、科技与文化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事务、交通管理、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与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等十余个具体公共管理领域展开。

上海理工大学本着“传播现代公共管理理念、造就卓越公共管理人才”的教育宗旨,通过教学与学科的共同发展,与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合作,以及通过与美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国际化交流,不断创新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培养模式,致力于为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们真诚地欢迎有理想、有抱负、奋发有为的英才加入我们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