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照片拍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5浏览次数:123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自2002年开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照片及身份证号码同注册证书一起网上公布。研究生电子图像拍摄是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拍摄的照片将用于毕业、学位证书上,而拍摄的电子图像将上报教育部,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进行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受教育部委托,负责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通知精神,我校2013-2014学年研究生电子注册图像拍摄工作由新华社所属中国图片社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负责,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拍摄时间:  2013年11月25日上午9:00~下午4:30

拍摄地点:  研究生院一楼(近新专家楼)

参加对象:  2013年6月22日~2014年6月4日期间毕业及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上年度在中国图片社拍摄照片而未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无需重新拍摄。拍摄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通知下方链接未在名单中列出的研究生,若需拍摄,请拍摄时自行联系图片社补充个人信息;)。为避免拥挤,请尽量按照名单中的拍照时间安排进行拍摄(有特殊原因可以按照我校拍摄时间自行调节,不需特意电话通知学位办)。

注:拍摄时需刷身份证进行登记,请学生务必带好2代身份证及拍照费20元,拍摄费由中国图片社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工作人员在拍照时收取。

该数码照片将用于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及学位数据库的上报,事关重大,请有关同学相互转告,务必准时参加。鉴于上次补拍的同学有照片遗失现象,导致其无法按期领证,要求研究生务必集中拍摄。

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本次电子图像拍摄的研究生,请前自行前往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或就近到中国图片社各地分社进行补拍。学生最迟拍照时间为毕业前3个月。在外地中国图片社拍摄的研究生在办理答辩手续的同时将电子及纸质照片交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平时不接受邮寄及送交照片)。

因中国图片社处理照片的时间较长(一般为3个月),未按时参加电子图像拍摄及补拍的同学届时将影响毕业证书网上注册,无法按期拿到毕业证书,其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拍摄前请有学历的研究生(博士、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学籍信息,若学籍有误请立刻联系研究生部201室徐琳老师。拍照约2个月后,请上学信网校对自己的照片。

补拍事项:

上海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252

拍摄费:20元/人;邮寄费:5元/人,总计25元(现场付费)

地  址:上海市 虹口区 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即四川北路1457号)

时  间:周一至周六 9:00—16:30

交  通:换乘地铁3,4号线,至宝山路站下,1号口出站,沿虬江路向东走至四川北路,即到。

换乘地铁10号线,至四川北路站下,2号口出来,沿四川北路往北走150米。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