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年研究生复试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
凡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可自行到本人所在地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日期在2019年3月1日至4月20日前邮寄(只能且务必通过顺丰快递)或送至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334号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308室,收件人:吕老师,电话:021-65710178,65710179)。
如未使用我校体检表,考生所提供的体检表中必须包含我校体检表中规定的所有体检项目。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体检表》
上海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
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19-3-22